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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证件申办办法

http://www.caexpo.org  2007/05/25

    第四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将于2007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广西南宁举行。为确保博览会安全、有序、成功地举办,凡进入博览会现场各活动场所,均须佩戴证件。为方便各代表团和企业参展参会,现将证件申办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
    一、证件类型

    各代表团和参展参会企业可申办的证件有参会证、参展商证、专业观众证、工作证、车辆通行证等五种。

    (一)参会证:包括徽章、嘉宾证等(具体种类以正式通知为准),主要供参会领导、政府代表团成员、商协会领导使用。

    (二)参展商证:供参展人员使用。

    (三)专业观众证:供参会的专业观众(包括采购商、投资商、项目业主等企业参会代表)使用。

    (四)工作证:供代表团工作人员使用。

    (五)车辆通行证:主要供参展单位车辆(展品运输车)使用。

    二、办证方法

    (一)秘书处将在中国—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提前开通网上证件申办系统(网址为www.caexpo.org),各单位参会人员的证件均通过网上申报。

    (二)参加团组的参展商、专业观众,由组团单位统一申办证件。组委会将为各组团单位指定对口联络接待单位,并配备专门的票证管理员协助各团组申办、领取和发放证件。

    (三)自行报名的参展商、专业观众,可于2007年10月18日前通过博览会官方网站(www.caexpo.org),登陆宾客信息平台,按要求提交相关办证资料进行网上申办,报到时凭个人有效证件在现场办证大厅预办证通道领取证件。

    (四)提供现场办证服务,2007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,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设立现场办证大厅,受理专业观众证件的申办,客商可凭参会请柬、个人身份证或护照、名片,现场申办证件。

    三、申办原则

    (一)各省(区、市)政府代表团团长和副部级以上(含副部级)成员的证件由组委会配发,代表团其他成员申办嘉宾证(如证件种类有调整,以正式通知为准)。

    (二)各经贸代表团证件按以下要求申办:

    1.参展商申办参展商证,每个标准展位可办理3个参展商证,使用净地的参展企业按每9平方米办理3个参展商证。

    2.采购商、投资商、项目业主和其他商务人士申办专业观众证,一人一证。

    3.负责组织工作的代表团成员可申办工作人员证,每个代表团最多可申办工作人员证5张。

    4.参展企业申办施工证和展品运输车证,请按照组委会发放的《参展商手册》的相关要求办理。

    (三)参展商证件需提前申办。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提前办证的参展商,可在博览会开幕前到现场办证点凭参展确认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申办。博览会开幕后,除遗失补办外,原则上不再受理参展商证办理。

    (四)专业观众证提前申办免收费用。会期专业观众现场办证,除持有博览会邀请函、请柬的专业观众可免费办理外,实行收费办理。

    四、申办要求

    (一)申办资料

    须按要求提交申办人员的姓名、职务、单位名称、彩色电子照片(JPG格式、240×320像素)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、展位确认书编号(申办参展商证适用)等相关办证资料。

    (二)报送时间

    请各团组于2007年9月30日前将相关办证资料提交给广西方对口接待单位的票证管理员。

    五、博览会秘书处证件组联系办法

    联系电话:0771—5813317   5813125(传真)

    联系人:周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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